新聞標題:(華映噗浪活動)噗出你的殺人犯,來奪得殺人犯特映票券!!! 日期: 2009-08-29
奪得方式:
即日起到9/3
只要在Plurk噗出(寫下)一句含有《殺人犯》的句子
並附上電影網站連http://skyfilms.pixnet.net/blog
就有機會獲得《殺人犯》電影特映票券唷!!

奪得資格:
*凡是於活動期間參與者皆可參加。
*以抽獎為主,將會從參與者之中抽出幸運得主。
*會在9/4公布得獎名單,並以私密噗通知。
(以8/29~9/3的噗文為主)

奪得範例:
1.如果可以當郭富城-《殺人犯》的被害者,我願意!!!- http://skyfilms.pixnet.net/blog
2.君子報仇,三年不晚,所以成了《殺人犯》- http://skyfilms.pixnet.net/blog
3.《殺人犯》應該不是張鈞甯吧?- http://skyfilms.pixnet.net/blog

華映噗浪:http://www.plurk.com/p/1qg6qz
主辦單位:華映於樂股份有限公司